第三届兽医卫生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湖北宜昌召开

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13-06-17阅读次数:

为满足社会需求,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中国兽医协会于2013年6月14~16日,在湖北宜昌召开了第三届兽医卫生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高峰论坛,论坛由硕腾(中国)协办。论坛围绕“养殖场兽医职责与监管”这一主题,客观分析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现状、控制、监管以及兽医在动物源性食品生产源头承担的职责,并就执业兽医师在养殖场应当承担的职责形成了基本共识。

      会议认为,养殖场兽医是保障兽医卫生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控制的基础,从源头重视重视、加强、规范兽医工作,完善驻场执业兽医职责和监管体系至关重要。首先,养殖场应当配备具有资格的执业兽医师。这是加强养殖场生产环节科学管控和实现科学养殖的关键。其次,要明确执业兽医师在养殖场中的职责。要使驻场执业兽医师切实发挥作用,就必须明确执业兽医师对疫情报告及动物进出场的签字权限与责任,履行独立的公共职能,并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同时,应建立以执业兽医师为主体的评价制度和诚信跟踪体系,并由兽医协会公布诚信信息,以确保执业兽医师“有据可查,责任可追”,从而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对于非养殖场(农区),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执业兽医师服务机制。为填补目前非养殖场(农区)监管的真空状态,应强化区域兽医站诊疗功能或批准成立区域兽医事务所,推动取得国家执业兽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入岗服务,以确保小型养殖户及散养户动物健康及食品生产的安全性。由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涉及养殖、运输、屠宰、加工、包装、销售等多个环节,并且目前由多个部门负责管理,容易产生管理缝隙,因此,还应建立一套一体化无缝监管制度。此外,应尽快出台《兽医法》,明确我国兽医管理体制,规范兽医执业行为,确定执业兽医师应有的处方、处置、出具证明等相关权力和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做出明确规定,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从而有效保障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中国兽医协会会长贾幼陵、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黄伟忠、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才学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广德福、美国农业部Thomas Michael Gomez、中国牧工商研究院汪明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出席论坛并做了主旨报告。来自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