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3-02-20阅读次数:
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
为开展兽医专科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兽医专科人才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协会会员的专业技能,满足动物诊疗服务需求,提高动物健康和福利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中国兽医协会章程》,中国兽医协会在全体会员内部开展兽医专科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兽医专科发展,是促进兽医人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动物诊疗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动物诊疗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伴随行业的成熟、市场的需求,以及高校、连锁集团等机构的重视,兽医专科化已经成为宠物医院分级诊疗、临床兽医师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2021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兽医行业协会要“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当前,兽医行业协会推进兽医专科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助力动物诊疗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兽医人力资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宠物主人和养殖场主满意度,助力人才强国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宠物诊疗专科化为核心,以农场动物疫病防治专科化和综合类专科化为重点,广泛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专科建设体制机制,通过示范和引导,逐步开展专科工作,不断完善专科建设体系,推进临床兽医人才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5年时间,在宠物诊疗专科、农场动物疫病防治专科和综合类专科三个方面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专科委员会;各专科在不同区域内均有获得评定的高水平专科培养机构,专科培养机构每年均有持续化的培养项目进行专科医师培养;各专科委员会积极开展本领域内专科医师的培养和申请评定工作,建立该专科的医师库。专科体系建设基本成型。
(三)基本原则
——坚持协会主导。协会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发挥主导作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高校、连锁动物医院、兽医培训机构、动物疫病检测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
——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一专科一指南、一机构一项目”的方式,合理规划专科申报流程和分类建设,完善专科培养机构、专科培养项目和专科医师的评定程序和收费标准,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
——坚持循序渐进。在专科的发展上,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同时,立足国情,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专科培养机构和专科医师的评定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范围。宠物诊疗专科建设方面,开展外科、内科、眼科、骨科、口腔科、心脏科、内分泌科、营养科、皮肤科、中兽医科、管理科、肿瘤科、麻醉科、猫科和异宠等专科建设。农场动物疫病防治专科建设方面,开展马兽医、猪兽医、牛兽医、羊兽医、家禽兽医等专科建设。综合及其他类专科建设方面,开展临床病理、预防兽医、兽医影像、临床药理、实验室诊断、实验动物、动物福利等专科建设。
(二)建立体系。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目前社会需求、专科成熟度以及兽医领域培训机构的人才培养现状和培养模式,逐步构建专科体系建设框架。完善兽医专科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重点在专科医师、专科培养机构和培养项目的申报评定上统一标准和规范。
(三)完善模式。结合各专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评价路径,优先选择具有专科发展优势的机构牵头组建专科委员会。通过专科委员会的建立和专科工作的开展,建立起一套专科体系发展范式和医师培养带教模式。探索构建由点带面的专科体系建设形式,不断扩大专科建设范围。
(四)做好指导。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专科建设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各类动物诊疗机构、兽医高等院校、兽医培训机构、动物疫病检测服务机构及其他兽医领域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申报或联合申报筹建专科委员会。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科医师队伍,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的专科培养机构,打造一批具有专科特色的培养项目品牌,形成高质量的专科建设局面。
(五)开展评估。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有关评估标准规范和评估程序,负责专科委员会的审查,参与专科医师的考核评定。专科委员会具体负责专科医师、专科培养机构和培养项目的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委员会负责专科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等工作,中国兽医协会秘书处继续教育部为其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专科委员会负责规划本专科领域人才培养、标准制定、考核评价等工作。专科培养机构负责培养方案的起草,按照批准的培养项目方案进行专科医师培养,并定期向专科委员会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二)完善相关制度。专科建设委员会和专科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在制定各项制度时应充分考量该兽医专科方向实际人才储备和技术特色,不断优化修订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组织协调。中国兽医协会秘书处继续教育部指导专科委员会的筹建和材料准备工作,组织专家实地调研专科委员会筹建依托的培养机构场地设备资源、师资员工等人力资源、业务量病例量资料库等学习资源情况,协调专科委员会的组织筹建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专科建设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审核专科委员会提交的专科医师评价标准、培养方案、考核方式、评定结果等材料,并监督专科委员会的工作。专科委员会负责对专科培养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专科培养机构认真做好培养项目的设计组织和专科医师的培养工作,严格质量标准,并加强对学员的日常管理。
五、联系方式
推进兽医专科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与中国兽医协会继续教育部反馈联系。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10-62129116-803,13260052425
中国兽医协会
2023年2月17日